• 外包美工 犹忆莲湖荷花香

    发布日期:2024-07-17 05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75

    外包美工 犹忆莲湖荷花香

    良好的家风就像小时候莲湖公园的那一缕荷香,虽历经岁月沉淀,却历久弥香

    端午初夏、细雨绵绵,华南植物园的荷花渐次绽放,幽幽荷香总让我想起了逝去多年的爷爷、奶奶和母亲,想起小时候他们拉着我的手漫步在西安莲湖公园赏荷,想起他们对我的家风教育就像那一缕缕荷香,丝缕隐约、朴素淡雅,却润物无声,令人内心静谧、幸福绵长。

    我的爷爷、奶奶都是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老革命,离休后安置在西安某干休所,他们那一代人为新中国“扛过枪、流过血、负过伤”,吃过很多苦、受过很多罪,漫长的军旅生涯,既锻造了他们不畏艰险、越是困难越向前的铮铮铁骨,也塑造了他们廉洁从政、干净做人的傲人风骨。这种家风,不仅影响了我的父亲母亲,造就了他们严爱相济、善良正直人品的作风,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,让我终生受用,感怀万千。

    “歪门邪道的事外包美工,我不干”

    爷爷离休前是原解放军某步兵学校的后勤部长,早年追随开国大将吕正操闹革命,战斗足迹遍布冀绥地区。我清晰记得,小时候爷爷常给我讲吕正操将军的故事:“年少时他家境十分贫寒,但性格坚韧,相信读书能够改变命运,一心杀敌报国。解放后虽身居要职,但清廉无私、正气凛然”“他除了军装外没有像样的便装,仅有的几件毛衣全是补丁,不为钱财所累……”正因如此,爷爷生前无论在职时还是离休后,都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非分要求。上世纪八十年代初,我父亲作为支援“三线建设”最后一批返城的青年学生从陕西扶风县某机械厂回城时,曾有人建议爷爷出面,动用老战友的关系给“三儿”(父亲)谋一份好工作,爷爷勃然大怒道:“歪门邪道的事,我不干”,断然拒绝。父亲深知爷爷的脾气,也从未有过什么抱怨,凭自己本事,实打实地考取了从业资格,进入一家国企上班。

    2017年,我从南部战区空军机关转业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,在保障中心工作。虽然从事的业务涉及钱和物,但我始终以爷爷的教诲提醒自己,做人要清白、做事要干净,当不慕虚名、不贪钱财,不以荣辱改节,不以得失易心。不正之风不染,不法之事不干,堂堂正正做人、踏踏实实做事。

    “只有立好样子才有资格带兵、干事”

    我的爱人是驻湘某部的一名现役军人。到今年,我们结婚整20年,有12年时间是两地分居状态。他最喜欢的花恰巧也是荷花,无论是长沙的清水塘,还是韶山毛主席故居前的池塘,都留下我们夫妻的身影。他说,“荷花是濯清涟而不妖的,根茎虽深扎淤泥,果实却累献于人民”“作为部队领导,外包美工身后有官兵看着呢,只有立好样子才有资格带兵、干事”。无论是作为机关处领导,还是作战部队主官,他都始终严格自律、克己奉公、勤勉干事。我们之间“约法三章”:不允许单位的人借到广州出差之机到家中看望,不允许为部队里的人和事说情打招呼,有事请到办公室谈。这些年,无论是我到部队探亲,还是他休假回广州,我们都相互交流,提醒对方在知纪明责、守纪干事中,传承着本分做人、干净做事的家风家德。

    于我而言,不仅对自身严格要求,也坚守清廉做事、进取干事的人生信条。这些年,无论是做好行政、文字、党务工作,还是助力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,我都二话不说,坚守岗位、发挥专长、尽责担当,多次荣获省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个人等荣誉。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好家风的传承和影响。

    爱子外包美工,教之以义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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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习近平总书记说,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,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”。我的孩子兴趣广泛,尤喜画画,一有空我就带他看广州画展,和孩子一道涂抹作画。孩子最得意的作品是临摹法国画家莫奈的《池塘·睡莲》,至今挂在家中墙上。我们注重将荷花的气节和风骨,以拟人化故事的形式教育他,并着重培养孩子的四种品德:爱国爱家。树立“家是最小国,国是千万家”的家国观念,把家庭幸福与国家富强紧密联系,传承爱国爱家品德情怀。探亲休假时我常和爱人带孩子参观伟人烈士故居,观看《长津湖》《满江红》等电影,讲述革命先辈和历史英雄人物的家国情怀。勤俭节约。经常引导孩子分类家中废品,或捐赠循环利用,或变卖作为储蓄。鼓励他参加学校义卖活动,体验滴水粒米来之不易,抵制盲目攀比和浪费,倡导简朴生活。诚实守信。弘扬诚信美德,养成真诚待人好习惯,培养“言必行,行必果”的处事原则,教育他要为人坦诚,不说谎、不隐瞒,勇于承担错误并及时改正。知礼明德。崇尚孝敬父母、尊师重道,规范文明用语、作风品行。虽然我们夫妻常年两地分居,但我和爱人都很重视孩子的家风家教,儿子今年只有10岁,却很懂事,待人和善有礼貌,学习成绩也很好,令我倍感欣慰。

    夫风化者,自上而行于下者也,自先而施于后者也。良好的家风就像小时候莲湖公园的那一缕荷香,虽历经岁月沉淀,却历久弥香,永远涤荡心间,滋养齐家、涵养人心、豁达一生。

     【作者】刘嘉(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)

    【本文责编】张蓓蕾

    【频道编辑】周丽娜 林琳

    【文字校对】华成民

    【值班主编】蒋玉 刘树强

    【文章来源】南方杂志党建频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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